留住优秀教师政策
需要考虑的因素:加州通过教师的终身职位和资历来决定哪些教师将在裁员期间被解雇。永久雇员不能被解雇,“而任何试用期雇员,或任何其他资历较低的雇员”可以被解雇。
要求各地区在决定哪些教师在裁员期间被解雇时,将教师效率作为最重要的因素。
加州应该给予各学区制定自己裁员政策的灵活性,但它应该在一个确保教师效率是决定性因素的框架内这样做。此外,尽管在其他标准中考虑资历对加州来说可能是有用的,但该州也应该考虑绩效,这样就不会牺牲高效教师而保留低绩效教师。
加州拒绝回应NCTQ的分析。
9 e:裁员
“后进先出”(LIFO)政策将成人的兴趣置于学生的需求之前,但全国大多数地区在教师裁员时仍在使用这些政策。虽然大多数州将这些决定留给地区自由裁量权,但其他州需要裁员将基于资历。这样的政策没有给予教师在课堂上的表现应有的重视,并有牺牲高效教师而保留低绩效教师的风险。[1]
在裁员决策中优先考虑资历的政策也会在学校和学区引起重大变化。由于新入职教师的工资通常较低,以资历为基础的裁员政策可能会要求学区解雇更多的试用期教师,而不是减少一小部分无效教师,以实现同样的预算削减。
各州可以让学区在决定裁员政策时保持灵活性,但他们应该在这样做的同时确保课堂表现得到考虑。此外,如果绩效是优先考虑的,各州不必禁止将资历作为决定谁被解雇的附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