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有效教师政策
考虑因素:哥伦比亚特区没有关于裁员的州级政策。
然而,哥伦比亚特区公立学校确保在裁员过程中决定哪些教师被解雇时考虑了多个因素,包括:1)重要的相关贡献、成就或表现;2)相关补充专业经验;3)办公室或学校的需要;4)服务年限。
要求各学区在决定裁减教师时,将教师的工作效率作为最重要的因素。
哥伦比亚特区可以继续在决定裁员政策时为当地学区提供灵活性,但它应该在一个框架内这样做,以确保教师的效率是决定因素。此外,尽管特区政府没有要求当地学区在做出裁员决定时考虑员工的资历,但它应该制定一项规定,防止各学区仅在这一基础上做出裁员决定。
哥伦比亚特区表示,它没有规定削减教师人数的政策,而是将权力交给雇佣当地学区。“新的ESSA联邦法规没有要求[地区]遵守这一倡议,因此州政策必须允许他们在这一领域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9 e:裁员
“后进先出”(LIFO)政策将成人的利益置于学生的需要之前,但全国大多数地区在教师裁员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这些政策。虽然大多数州把这些决定留给地区自由裁量权,但其他州需要裁员将基于工龄。这样的政策没有给予教师在课堂上的表现应有的重视,有可能牺牲高效的教师,而保留低水平的教师。[1]
在裁员决策中优先考虑资历的政策也会给学校和学区带来重大的动荡。由于新入职教师的工资通常较低,基于资历的裁员政策很可能要求各学区解雇更多的实习教师,而不是更少的低效教师,以实现同样的预算削减。
在决定裁员政策时,各州可以让学区保持灵活性,但他们应该在这样做的同时,确保课堂表现得到考虑。此外,如果业绩是优先考虑的,各州不必禁止将资历作为决定谁被解雇的附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