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有效教师政策
考虑因素:马萨诸塞州根据教师的终身职位来决定哪些教师在裁员期间被解雇。如果在同一认证区域内有一名“不具备专业教师资格”的教师可以被解雇,学区不得解雇具有“专业教师资格”的教师。两个具有相同终身职位的教师之间的有效性被考虑在内。用于确定业绩的指标包括“综合评估得出的总体评级……以及学校或学区学生的最大利益。”
要求各学区在决定裁减师资时,应优先考虑教师的工作效率。
尽管马萨诸塞州将教师的表现作为裁员决定的一个因素,但该州仍然允许主要强调教师的资历和终身职位。用成绩作为决胜局并没有向地区传递一个明确的信息,即成绩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马萨诸塞州表示,长期表现不佳或不合格的学校或地区在裁减人员方面可获得额外的灵活性,以便最终:
“在被宣布表现不佳或长期表现不佳的学校中具有专业教师身份的教师,可因正当理由被解雇;但是,教师必须在5天内收到终止决定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包括但不限于局长/督学不让该教师留在学校的原因的解释。”
9 e:裁员
“后进先出”(LIFO)政策将成人的利益置于学生的需要之前,但全国大多数地区在教师裁员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这些政策。虽然大多数州把这些决定留给地区自由裁量权,但其他州需要裁员将基于工龄。这样的政策没有给予教师在课堂上的表现应有的重视,有可能牺牲高效的教师,而保留低水平的教师。[1]
在裁员决策中优先考虑资历的政策也会给学校和学区带来重大的动荡。由于新入职教师的工资通常较低,基于资历的裁员政策很可能要求各学区解雇更多的实习教师,而不是更少的低效教师,以实现同样的预算削减。
在决定裁员政策时,各州可以让学区保持灵活性,但他们应该在这样做的同时,确保课堂表现得到考虑。此外,如果业绩是优先考虑的,各州不必禁止将资历作为决定谁被解雇的附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