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政策
替代许可证(s):密西西比州似乎没有管理替代许可证或其要求的州政策。
转让期限:密西西比州没有关于代课老师可以在同一教室连续授课天数的州政策。
长期替代品的评价:密西西比州对任何代课教师的评估都没有要求。
要求代课教师持有代课执照或满足统一的最低要求。
密西西比州应该要求所有代课教师获得代课教师执照。州颁发的执照允许统一的最低要求,以便所有地区都能获得类似的合格代课教师队伍。在不要求州代课教师执照的情况下,密西西比州应该建立统一的基准要求,以帮助确保所有代课教师至少有最低限度的教学资格。
区分短期替代品和长期替代品的需求。
密西西比州应区分短期替代教师和长期替代教师的要求,以确保其要求适合这些教师的需要。州对长期代课教师的要求应该严格(例如,所有长期代课教师都必须持有当前或过期的执照),以帮助确保与学生一起度过较长时间的教师做好准备。
限制短期代课教师在同一教室上课的连续天数。
密西西比州应该限制短期代课教师在没有完成额外要求或获得长期代课教师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在同一教室连续授课的天数。最长学习天数不超过学年长度的10%。密西西比州缺乏有关代课教师在同一教室连续授课天数的政策,这可能不利于教学质量和日常工作效率。
要求对长期代课教师进行评估。
密西西比州应该对代课教师的质量和所有代课教师的责任保持标准,尤其是那些预计会长期代替有执照的教师的长期代课教师。密西西比州可以通过要求对长期代课教师进行评估来帮助确保对代课教师进行高标准的要求,并获得改善其实践所必需的支持——该州可能会发现适当修改其标准,即州要求的教师评估。
密西西比州承认这一分析的事实准确性。
研究发现,教师缺勤会对学生的成绩和成长产生负面影响。[1]虽然部分原因是常规课堂实践和教学的中断,[2]这也可能归因于代课教师的质量。当一名正式教师被一名代课教师取代时,教学质量和日常生产力的差距是巨大的。[3]然而,由国家许可的代课老师承担的缺课对学生成绩的损害并不像由无许可的代课老师承担的缺课那么大。[4]一些研究假设,代课教师的低技能水平和流动性可能会导致教学重点和质量的降低,即使代课教师是优秀的教师,他们也可能无法有效地实施有记录的教师的长期教学策略。[5]家长、老师、校长和学生都对代课教师的素质和资格感到担忧。[6]各国应对代课教师的质量和所有代课教师的问责制保持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对预计将长期代课教师的代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