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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理论基础
终身教职应该是教师职业生涯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授予教师终身教职(或永久地位)的决定通常是自动做出的,很少考虑、深思熟虑或考虑实际证据。国家政策应反映这样一个事实,即最初的认证是临时和试用的,终身教职是对一贯表现出效力和敬业精神的教师的重大奖励。终身教职和高级证书并不是授予初始教学证书所隐含的权利。没有其他职业,包括高等教育,在该领域工作几年后就会提供终身职位。
各国还应确保有效性证据是作出任期决定的主要(但不是唯一)标准。大多数州授予终身教职的时间点还太早,不足以收集反映教师表现的充分和充分的数据。理想情况下,各州应将这些数据累积五年。这个强大的数据集可以防止有效的教师因为数据太少而被不公平地剥夺终身教职,也可以防止无效的教师被授予终身教职。
任期:支持研究
大量研究表明,因表现不佳而解雇终身教师的过程是多么困难和罕见。这些研究强调了延长试用期的必要性,这将使教师能够证明他们有能力提高学生的表现。
有关取消自动终身教职的可能性、明确授予终身教职的程序以及使用有效性证据作为终身教职标准的证据,请参阅D. Goldhaber和M. Hansen。”评估使用教师工作绩效增值评估来制定终身教职决策的潜力考尔德研究所,2010年2月,工作论文31。戈德哈伯和汉森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学区确保所有终身教职教师中表现最差的25%不获得终身教职,大约比目前的水平多13%,学生的成绩就可以显著提高。通过常规地拒绝资历最低的25%的教师的终身教职,对学生成绩的影响将相当于一个班减少5名学生。
更多证据见R. Gordon, T. Kane和D. Staiger。”通过工作表现来识别有效的教师,"汉密尔顿项目讨论文件布鲁金斯学会,2006年4月。